結婚登記是很重要的事情,結婚證是婚姻最好的證明材料,因此在領證的時候去哪里領成為很多男女很看重的事情。那么結婚證應該在男方家辦還是在女方家辦呢?其實在法律效益上這是一樣的。
我國婚姻法規(guī)定,男女雙方登記結婚必須持相關證件到雙方任意一方戶籍地所在的區(qū)、縣民政局進行登記。也就是說去男方戶口所在地辦理結婚和去女方戶口所在地辦理結婚都是可以的,并且沒有本質的區(qū)別。
只要是去雙方中其中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區(qū)、縣民政局辦理即可。而雙方為異地的情況的話,一般是采取就近原則,即如果男方戶口所在地離雙方所在地近的話就去男方家辦,反之亦然。其實,去男方家辦和去女方家辦都是沒有關系的。只要是滿足了登記條件,帶好了登記材料都是可以辦理的。
1、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
2、雙方自愿結婚;
3、雙方均無配偶;
4、雙方之間無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
5、雙方均不患有醫(yī)學上認為不能結婚的疾病。
身份證原件是一定要帶上的,復印件的話可以帶上,也可以去民政局復印。如果身份證丟失,需要攜帶戶籍派出所開具的臨時身份證。
戶口本原件一定能夠要帶上,復印件有的話最好是帶上,如果沒有的話可以去民政局復印。戶口本上的信息與身份證上的信息要一致。
再婚者需要攜帶離婚證證明婚姻狀況,如果沒有離婚證的話可以攜帶離婚判決書等相關離婚證明材料。
結婚證照片要求是大二寸的近期免冠半身合照,可以去照相館拍好后當天攜帶過去,也可以在民政局進行拍攝,不過民政局拍攝需要一定的費用。
以上就是結婚登記的一些有關內(nèi)容,在男方家登記還是女方家登記其實并沒有區(qū)別,而去哪一方的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結婚證還是要看雙方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