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如果在結婚之后購買的,且房產只有男方的名字且沒有女方的名字,女方就會疑問,那房產證就沒有女方的名字嗎?婚后買房房產證就只有男方名字的房產算是共同財產嗎?
婚姻法上有明確的說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后共同出資取得的房屋產權,均屬于共同財產。
1、一方父母出資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房屋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個人名下,可作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財產,該不動產將應該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而房屋產權登記卻在另一方名下
婚姻法第十九條規(guī)定,這種算是特殊情況的,婚后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認為是對雙方的贈與。除非父母出資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此出資只是贈與自己子女的。
3、雙方父母購買卻在一人名下內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婚后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產權,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這份房產可認定為雙方共有的,但前提是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共有,但如果雙方有特殊要求除外。
4、夫妻雙方都有出資的情況
婚姻法第十九條規(guī)定,當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但婚后用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還是記錄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夫妻共同協(xié)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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