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香港登記結婚,和我們在內地的,可是有很大的差別哦!具體香港的結婚登記情況以及結婚登記需要具備的條件,今天來和大家說說。
根據香港法律,結婚申請人一方可以直接,或通過婚姻監(jiān)護人向婚姻登記處的注冊官遞交結婚申請書,申請人可以自由選擇婚姻監(jiān)護人,但依據《婚姻監(jiān)護人實務守則》規(guī)定,婚姻監(jiān)護人必須是律師或者公證人。
結婚申請書須注明“本人擬由申報之日起三個月內與另一方結婚”字樣。注冊官收到申請后,如符合所有法定要求,在當事人的住所地發(fā)布結婚公告,經過半個月的公告期后,若無人提出異議,則簽發(fā)《婚姻登記官證明書》,申請人須在通知書的三個月有效期內舉行婚禮。
婚禮須在婚姻登記處由登記官主持,或在特許的禮拜場所由合資格的神職人員主持,或由婚姻監(jiān)禮人在香港其他地方主持?;槎Y須于遞交通知書后三個月內進行,否則該通知書便會作廢,之后需要舉行婚禮,必須重新遞交通知書,這樣就麻煩了。
只需要有一個港澳通行證就可以了,但是在舉行婚禮儀式之前律師會讓你簽份一份協議,這份協議大概證明你沒有掩飾真正的婚姻,沒有已婚等情況,這樣所有的責任都需要自己進行承擔簽了,之后就可以進行儀式的舉行了。
在舉行完儀式之后,會發(fā)給你一張結婚證書,之后律師會一個人的名義再給你們開具一張律師公證函,并且加印公章,這樣你們的證件就完備了。
如果條件合適的話最好能夠通知自己的家人,在儀式上見證你們的婚姻,在進行登記之前最好可以安排好登記的時間,并且協同雙方的父母一起到達現場,而且在當場還會有一些政府的工作人員,還有一些牧師他們會對你們進行詢問,只要回答了愿意,就可以正式成婚了。
在香港婚禮方式分為三種,最常見的是在婚姻登記處由婚姻登記官主持,有大會堂、紅棉路、尖沙咀、屯門、沙田五個婚姻登記處可選;其次是在特許禮拜場 所如天主教教堂由合法的神職人員主持。
以上就是我們在香港登記結婚的方式與流程哦,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