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結婚沒幾天,就因為嫁妝的問題吵得不可開交。老公想把婚前給的嫁妝想用在生意上,但自己認為這是父母單獨給自己的,不能擅自使用。這時心中就有一個疑問:嫁妝是給老公的嗎?或者說嫁妝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嫁妝不是給老公的,它是為自己婚后生活提供的一份保障。一般女方父母怕女兒過去吃虧、遇到困難,都會給一筆不少的錢,有的時候多于彩禮錢。
從法律角度說,嫁妝屬于誰的要看時間節(jié)點。如果兩個沒有領結婚證就給嫁妝,那就是新娘個人的財產;要是領證后給的嫁妝,那就是夫妻共同財產。法院在判決相關糾紛的時候還會根據情況進行處理。
所以無論從那個角度來說,嫁妝都不是給老公,但是它可以作為兩人生活的扶持基金,應急的時候用得上。因為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自然要攜手共同面對,不分彼此。
如果因為嫁妝鬧得不可開交的,甚至上法院進行判決的,那可以先看看法律是怎么看待嫁妝這件事情的。
嫁妝是指女方出嫁時,娘家為女兒準備的結婚用品,如車子、房子、衣被、家具等。女方結婚時,父母為了讓女兒今后的生活可以過得更好一些,通常會為女兒準備一些嫁妝帶到男方家去,因此嫁妝應屬于女方父母實施的贈與行為。
而《婚姻法》第十七條、十八條表明: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獲得的贈與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則屬于個人財產。
從規(guī)定來看,在贈與人無明確意思表示的情況下,以“是否為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這個時間點來認定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