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古至今,在婚俗中結婚時女方必不可少的程序是準備嫁妝,嫁妝的多少一般會結合女方當地的風俗以及女方家的經濟條件來決定,在現代對于嫁妝的歸屬認定是比較復雜的,需要參照法律文書來判定。那么在古代,嫁妝是不是女方的個人財產呢?
在古代,嫁妝是女方的個人財產,男方無權處置。
嫁妝指的是女子出嫁時從娘家?guī)н^去的東西,在古代算是女方的私人物品,又稱為“陪嫁”,婆家是無權動用和干涉的。如果男方家侵占媳婦的嫁妝是會對名聲有損的。
在這里大家可以參考《知否知否》,里面就有提到關于嫁妝歸屬的情節(jié),例如孫秀才與淑蘭和離(離婚),淑蘭一方把以前陪嫁過來的嫁妝全部收回,孫秀才大鬧,說人嫁過來后,陪嫁也姓孫了。此時淑蘭的母親反駁他,陪嫁是女方的個人財產,自古以來都是如此。
現代對于嫁妝歸屬的界定是比較復雜的。
1、嫁妝是結婚登記前陪送的
根據婚姻法和相關司法解釋,一方的婚前財產屬于個人的財產,一方婚前得到贈與的財產也是個人財產。如果女方父母陪送嫁妝是在婚姻登記前,那么嫁妝應該是女方的個人財產。因此離婚時不能分割,女方可以要回。
2、嫁妝是結婚登記后陪送的
嫁妝是女方父母贈與的財產,娘家陪送嫁妝的行為,定性為贈與行為。根據《婚姻法》第17條、第18條的規(guī)定: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贈與所得的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的除外。
結婚登記后女方父母陪送的嫁妝,若事先父母指明嫁妝只是贈送給女方,屬于女方的個人財產,如果沒有約定的,父母陪送的嫁妝則默認為對夫妻兩人的贈與,該贈與的財產就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生活中,結婚時一般都不會事先約定嫁妝的歸屬,因此登記后才開始贈送的嫁妝,一般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共同分割。
3、嫁妝是房產的,特殊處理
嫁妝是房產的,需要特別說明?;榍熬鸵呀浀怯浽谂矫碌?,理所當然的是女方的個人財產。
婚后轉移產權的,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規(guī)定,婚后女方父母出資為女兒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在女兒的名下,視為對自己女兒的贈與,則該陪送的房產嫁妝為女方的個人財產,離婚分割時不參與共同財產的分割。
若房產由雙方父母共同出資,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房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在古代,嫁妝是屬于女方的私有物,在現代界定要看具體的規(guī)則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