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過婚再辦結婚證不會顯示二婚。結婚證是民政機關發(fā)放的證明婚姻狀況的身份憑證,再婚的結婚證和初婚的結婚證沒有任何差別。再婚情況只會在婚姻登記檔案中留存,結婚證上不會標注二婚、三婚等與證明婚姻效力無關的字樣。但如果再婚后雙方戶口遷移到一起,派出所戶籍部門會把再婚者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變更為再婚。
1、封皮表面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結婚證字樣;
2、正文第一張正面印有“結婚申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guī)定,予以登記,發(fā)給此證”的字樣,另外還印有登記機關、婚姻登記員的信息;
3、第一張反面印有持證人、登記日期、結婚證字號、備注,并貼有兩人近照合影;
4、第二張正面是雙方資料、姓名、性別,國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
5、第二張反面印有婚姻法法規(guī);
6、皮尾印有編號。